音乐厅是提供音乐演出的建筑。专业音乐厅最初诞生于17世纪的欧洲大陆,经过三百多年的发展演变,形成现在丰富多彩的厅堂类型。在音乐厅中演奏和听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与音乐作品的风格、乐师的演奏水平、音乐厅的空间环境等因素是密切相关的。正是这种艺术与科学双重因素的结合为音乐厅的设计带来了相当大的特殊性与创作难度。
音乐厅的建声设计是关系到场馆音质的核心部分,也是音乐厅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声音在厅堂内经过产生、传播、混合、反射、吸收等多种复杂的声学过程之后所形成的音质效果对厅堂的使用来说是至重要的,并成为评判音乐厅建筑设计成败的首要因素。
80年代以来,若干新设计的音乐厅对声学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考究。即便是专业的音乐厅,也希望能唯美惟俏地上演不同风格和类型的音乐作品。这些即使是用高保真度,高档次的扩声系统也无法实现的。而通过建筑声学设计却能将其变成现实。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如美国波士顿音乐厅(1900),悉尼歌剧院音乐厅(1973),英国伯明翰交响乐厅(1991)等。很多人都误认为对于一些以扩声演出的演艺建筑(如现代大多的剧场都采用了扩声演出的方式),只要有高保真度的扩声系统就可以满足剧场的演出要求。其实,扩声系统效果的好坏是离不开建声的。没有好的建声设计为前提,再好的扩声系统也不能发挥其用武之地。因为扩声系统并不能消除声染色,声聚焦,多重回声,颤动回声等多种音质缺陷。
对于演艺建筑来说,在建筑设计初期就应该引进声学设计的理念。并由始至终地贯穿于建筑设计和装饰设计的全过程。这样才能建造出高质量的演艺建筑。
一、剧院建筑声学设计概况
现代剧院的功能是综表演戏剧、话剧、歌剧、歌舞、曲艺、音乐等于一体的。同时满足剧院的多功能用途,建筑声学设计要求尤为重要。剧院建筑声学设计涉及结构、体形设计、音质设计与隔声等。对于自然声演出的演艺建筑、建筑声学设计为主。从建筑方案设计开始阶段就应同时考虑声学设计。声学设计者应参与土建和装修设计全过程。在工程设计各阶段应与有关设计专业同步进行,密切配合。
二、剧院建筑声学设计相关标准和规定
1、《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2005;
2、《剧院建筑声学设计规范》JGJ 57-2000;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4、《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5、《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GBJ76-84;
6、《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8J931);
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1年版);
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测试仪器:产品中心
测试环境:声学实验室